2005年6月6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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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察院为国家维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
肆意损毁公车狂徒牢里赔钱
本报记者 仇健 通讯员 鹿检

  本报讯在一次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中,湖北人程某和谭某只是为了好玩,竟烧毁了前来解决纠纷的公安局和劳动局的公务用车。温州市鹿城区检察院代表国家提起民事赔偿诉讼,近日法院作出判决,程某和谭某不仅要为他们的违法行为承担刑事责任,还要为此付出金钱的代价。
    去年11月3日,鹿城区双屿工业区龙仔鞋业有限公司的老板欠下员工20多万元工资后出逃。为了讨回工钱,同样被拖欠了工钱的厂长助理池某向员工建议:“必须上路拦车以引起市政府领导的重视,才能解决问题”。于是,当晚5点多,该厂百余名工人手拉手站到鹿城工业区泰力路上拦堵来往车辆。当晚6点20分,工人们将阻拦车辆的地点转移到了交通更为繁忙的要道104国道双屿镇政府门口。不一会,整条道路的交通都因此中断,还引发了黄龙路、鹿城路、翠微大道、东瓯大桥等周边道路的严重堵塞。部分不法分子还在人群中起哄,向现场维持秩序的执勤民警投掷石块、矿泉水瓶等物品。
    湖北青年程某和谭某原本并不认识,他们各自在自己的企业里打工,听说龙仔公司的员工闹事,下班后两人分别来到现场看热闹。看见有人拿石块和矿泉水瓶投掷民警,两人便跟着一起起哄。到后来,程某竟伙同其他闹事者将停在一旁的一辆桑塔纳警车掀翻,再用摩托车头盔盛上汽油放进警车里,并用打火机引燃。另一辆温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桑塔纳轿车也没有逃脱厄运,在被谭某等人掀翻后,同样葬身火海。
    当得知被害单位并没有要求谭某和程某赔偿的情况后,为防止国家财产的流失,鹿城区检察院代表国家提起了民事赔偿诉讼。此后,检察机关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查,而被焚毁的两辆轿车经鉴定价格分别为42850元和47560元。近日,法院作出判决,谭某因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,程某因放火罪和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。法院还判定谭某和程某如数赔偿国家财产损失。